何謂父母應讓小孩用自己的腳走路?

 

    讀國中的小孩自從某個時間點之後,經常批判我們是秦始皇、批判我們把他當玩偶、數落從小到大不如他現在之意的事怪罪我們...。小孩說,老師教他們,家長應該要讓小孩用自己的腳走路,不該如此…。

    小孩在這個年紀所做的判斷是適當的嗎?父母又應該怎麼當?父母也是在小孩出生後,一面帶小孩一面學習(小孩出生前,就算有想過,也只是理論、想像。就算帶過別人的小孩,畢竟不是當父母),應該很少有人天生就會當父母。就算是老師,難道就知道父母應該怎麼當才是絕對的好?難道就認為對所有不同特質的小孩與不同的家庭組成,有一個標準的父母樣貌?難道認為知識及人格正在發展的青少年有足夠的能力評價他的家長做得好不好對不對?如果教師認為家長哪件具體的事不太合適,應該和家長溝通,不適合用這種做法。這種做法會疏離親子關係,造成很多家庭問題,受到傷害的是小孩整個家庭(家裡其他小孩有樣學樣批判父母、父與母與子女們彼此之間的溝通都多了這個缺乏互相理解莫名其妙亂套上的理由造成紛爭…)。   

   至於,父母與子女之間,最終雖然是要讓子女獨立,但所有人出生時都是從零開始,多數人不太可能小小年紀就知道自己適合什麼、想要什麼,父母只能盡可能提供各種資源與機會讓小孩學習、嘗試。而子女在此過程中,一面逐漸學會一些東西,具有一些能力,漸漸能思考,也才能逐漸找出自己想要什麼!再者,所謂教育,也並不是放牛吃草放任發展!縱使世代不同,觀念有異,人類文明發展的過程也不是完全沒有可以傳承、適合傳承、或應該傳承的東西。加上每一個家庭的父母,基於不同的生活與教育背景,可能會希望教導給自己下一代某些東西、認為某些東西重要,也可能代表某種家族特色,或者傳承。於是,在子女還沒有能力獨立做選擇時,接受到這些教育內容,也是不可避免的現象,豈能一概否定?而子女在成長的過程中,對於受教的內容,有的接受、有的不接受,這是一個父母輔助子女成長獨立的必然過程,同時也是子女在人格和知識上逐漸達到適當程度的過程,根本不可能一刀切說父母要讓子女用自己的腳走路,所以一概不可聞問,任隨小孩要怎樣就怎樣!考量到很多事若沒有足夠的知識和人格成熟度,其實無法做適當的判斷,所以,在這個過程中,父母哪些部分堅持到什麼時候,哪些部分逐漸放手,哪些雖然放手卻仍要輔導協助,以及子女方面繼續聽從哪些、拒絕哪些,是一個持續的動態過程,用一刀切的態度去看待,不僅不符現實,還只會徒增衝突。

    在古代,父母至上的權威,導致子女可能被壓迫全盤接受,時至今日確實不宜。但在現代,動輒以「情緒勒索」指責父母而全盤否定父母,恐怕也不是適當的方式。父母子女之間,不僅有血緣關係,還有從小辛苦帶大、長時間住在同一屋簷下的互動關係。所以其中接受或不接受的分寸,以及不接受時的拒絕方式,自然包含了有所感受、主動意願下的親情考量,也包含了彼此考量對方立場與感受的尊重與體諒,這是身為「人」的根本,不只是對待父母如此。既然所謂的親情並不是無中生有的規範強迫,而是包含雙向的親情考量(子女考量父母、父母考量子女),則在衡量現實條件做出什麼選擇的時候,當然就不能以污名化成「情緒勒索」的方式,完全排除親情因素的影響。更何況有些知識與現實並不是成長中的子女能看到、能理解,子女接不接受是一回事,父母基於愛護子女而提出想法、方向,不能就因此認為父母把小孩當玩偶,不能就因此認定父母強迫小孩過父母要的人生。

    因此,固然父母不應當強制子女過父母認定的人生,固然最終希望子女能自己做出選擇,獨立過好人生,但在子女成長過程中,父母的決定、期望,與子女的意願、判斷之間,是一個漸進的、不斷衡量、不斷判斷、不斷各自取捨的過程。父母不是神,每個人都有他的侷限與慣性,當然不會都正確。子女的意願與認定也不一定都適合他的現在或未來。因此,這段成長期間,非常非常需要父母與子女間的溝通協調、不斷權衡。所以,教師與其告知小孩當一個父母應該怎麼當,讓小孩去批判父母,不如多多教導小孩表達、溝通、協商、思考的能力,以及體諒他人的辛勞,這樣才能真正對小孩有幫助!    

20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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