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教師,不應該用顯然不當的方式處理業務上的事情

     現今社會多元,教師來源多元,許多非本科系的人都進入教職。不知是專業上的不足,還是觀念上的問題,產生一些光怪陸離的現象,用一些顯然不當的方式處理業務上的事情,似乎毫無底線。

    例如,學校同學間發生摩擦,有教師處理後,家長在聯絡簿詢問情況,教師在聯絡簿回應說,已處理完,有問題去問學校(皮球丟給學校?什麼原因?)。或者說,若有需要聯絡對方家長到校的話,會幫忙聯絡。意思好像就是丟給家長去對打,老師變成好像無事的旁觀者。又或者,教師要其中一個小孩寫所謂悔過書,拿給對方的家長看。然而,這都什麼年代,用悔過書這種形式在做青少年教育,是否時代錯亂?而且如果不是走到對簿公堂當作證物給雙方看,教師處理時怎麼可以把屬於小孩的隱私拿給對方家長看(而且在寫悔過書的小孩的家長不知情下)。又或者,例如發生刺傷的事件,就算是小傷,但已經去健康中心包紮或上藥,照理說打電話向家長說明應該是老師的職責,竟然也有老師等家長回家看到傷口,在聯絡簿上詢問,教師才寫說事情已清處理完,有問題去找學校。(而家長在聯絡簿詢問或打電話去詢問,又涉及上課時間教師在上課,放學時間教師超時工作接家長電話等問題….)

    類似以上種種做法,就算不是在學校這種涉及多人的公共場域,也都是顯然不當的處理方式。如果身為教師,卻用顯然不當的方式處理業務上的事情,也難怪造成教育環境紛爭不斷。而且,更糟糕的是,如果做事沒有底線的話,所帶的班級,在長期各方面洗腦下,帶出來的小孩,其人生觀、家庭觀、待人處事上,也會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這就不是單獨一兩件事件的問題,而且,也往往就是教育環境中引爆種種衝突事件的來源溫床

2026.6

延伸閱讀 教師應謹慎言行,避免對學生造成負面影響,破壞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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