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運作的制度,教師與學生、家長之間若出現問題,家長希望避免小孩持續受到傷害,甚至是報復性傷害,除了轉學以外,要轉班很困難。所知的個案,有校長是一口拒絕。如此情況下,小孩每天長時間在該教師班上,家長向教師和學校的各種反映都會投鼠忌器,深怕小孩受到「技術性」報復(例如很難蒐證的差別待遇,都會以「班級經營」來搪塞,或者形成由其他家長向該家長施壓,或者其他家長影響其小孩再反映到當事的小孩在班上生活的點點滴滴,諸如此類),所以如果無法完善轉班機制,家長就只能提出檢舉,讓該教師停教該班,以保護小孩。這種情況,可能就會產生一些旁人看起來「嚴重性不夠的小事卻提出檢舉」的情況。 另外,還有些情況是教師的教學適合某些人,但不適合某些人(用通俗的話說,剛好不對盤)。如果已經發生一些問題,發生一些事件,則轉班換其他老師來教,可能情況就可以改善。 當然,有人會認為,制度上不能允許隨意轉班,以避免家長蜂擁將小孩轉到「好老師」的班級,造成其他問題。但這是制度上做適當設計後可以避免的。如果教師和學生與家長之間已經發生一些明顯事件、乃至衝突,顯然已經很難在後續良好發揮教育效果,而繼續把學生和家長綁在這間教室內,再來由教師訴說再多的委屈、抱怨學生和家長有多惡劣,這有意義嗎?(例如,有例子是,小孩幾乎就沒去上課了,這樣繼續將該小孩綁在這個班,有意義嗎?) 或許有人會認為,轉學不就好了?可是,眾所周知,沒有人希望小孩換到新環境是一個接續前面問題的開始,要轉學也是要正常的轉學,而轉學需要轉移戶籍。此外,小孩上課地點和家長的工作地點、居住地點等,也需重新安排。再者,不同學校有不同的規定和運作習慣、制服需要重買、同學全部不同,小孩都必須全部重新適應。這些,都需要有些配套做法。只能說,不得已且有辦法解決相關配套,才會選擇這樣做。 因此,完善轉班轉學機制,不僅對小孩換到適當受教環境有幫助,也可減少家長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採取檢舉的方式試圖讓教師停教該班,來避免投鼠忌器傷到小孩。 延伸閱讀 建議設置溝通機制的申請制度 、 教育志業須重溝通協調,制度改善須有明確規劃 ( 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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