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志業須重溝通協調,制度改善須有明確規劃(下)

 

教育志業須重溝通協調,制度改善須有明確規劃(下)

制度上的調整

    就做好一份工作而言,雖然從事者調整觀念很重要,但制度的改善也一樣重要。因為不良的制度會在日積月累中造成身處其中的人之心態、做法的扭曲,進而再衍生其他問題。近來新聞反映出的主要問題,大致在尊嚴、過勞、投訴等幾方面。其在制度上,或許可有以下的思考:

    1投訴制度與校事會議的必要性:

校園中確實存在有些教師的做法對學生造成傷害,甚至達到不適任教師的狀態,必須有制度保障爭議事件有公開公正的機制做合適的處理。否則,單一家長或少數家長無法抗衡人情牽絆互相掩護的學校機構。例如,若無此種制度,家長即使只是要求與教師晤談溝通,只要學校及老師不予理會,家長也進不去學校、校內情況也無從得知,是一點辦法也沒有。此外,若無制度化機制,僅用非制度化或非公開的方式看著辦,更容易產生弊端,無法保障各方權益(例如被用於教師職場排除異己、有背景的教師與校方聯合整家長等等)。

    2需要適當的匿名:

檢舉投訴必須具名,才能負起責任。例如透過市民信箱或1999市民服務專線的檢舉,也都須具名。但由於小孩上學每天在老師的管轄範圍之下,檢舉老師有投鼠忌器的顧慮。基於保護學生之必要,避免因檢舉事件造成對學生的差別對待、歧視、遷怒、霸凌(包含隱性手段的霸凌)等情況,對老師或校方的檢舉必須對檢舉對象匿名,相關經手人員也都必須盡保密義務,才能保護檢舉人及其小孩免受到二度傷害。

    3大部分的舉證責任在校方,不可隱匿在校情況

基於事件發生的地點在學校,為了讓爭議事件的真相能釐清,以做後續改善處置,大部分的舉證責任當然是在教師或校方。畢竟校內狀況家長無法直接得知,事件現場及相關文件、過往的聯絡簿等也都在老師一方。加上有些情況教師甚至可能用方法使學生將矛頭指向家長、批判家長,阻絕家長瞭解學校的狀況,掩蓋一些不當作為,所以若要求家長充分舉證,在現實上是有困難的。當然,如此做的結果,其中也就難免有事件主旨不明、乃至無故編造的檢舉。但這些透過公正公開的機制(不是吃案)以及具體的事證,應不難在初步的調查中查明(不致耗費無謂的進一步調查)。何況,要避免或減少這類情況,可能也很難僅靠制度的設計達到(因容易導致因噎廢食),應是從消弭親師間的惡意相待或誤會著手。而此,則是回到前述的重視協調及調整心態等方面尋求改善。

    4建立溝通機制:

事實上,很多事件只要經過充分的溝通協調,未必需要以檢舉調查的方式處理。因此,在制度上,除投訴檢舉外,或可考慮新增第三方(校方或教育局,即對象的上一級權責單位)主持的溝通機制的申請制度。根據當事人匿名與否的意願,以第三方為中介做雙向溝通,或者在第三方在場下做當面溝通。如此,可以避免誤會、避免迴避擱置、避免不當作為的持續、釐清一些疑似不當的處置及補救(例如不易界定或容易產生誤會的「差別待遇」、「有意針對」等),以及尋求共識,也就可以減少走到檢舉違失、對簿公堂的地步。

    5符應付出心力的薪資報酬、補足人力、教學工作的專業化:

教師工作攸關下一代的素質與新的社會樣貌的形成。實務現況中,教師實際的工時過長,而且成長期的小孩問題眾多、家長的觀念與對小孩教育的態度也複雜多樣,加上課綱更迭與新事物的增入課程,教師應對小孩、家長以及備課所需付出的心力,也難以用工時衡量。更不用說,還有性質完全不同的行政工作需要負擔。在如此的情況下,如果教師狀況不佳,如何能期待優質的教育成果?甚至,也很難能期待減少紛爭。則這樣的工作環境,在職者易出狀況,新的人才進來的意願也不高,造成惡性循環,以此狀況一年一年來培養社會的新血,對整體社會產生的不良影響甚大,也不利於所有人所生活的這個環境。因此,雖然說教育工作是一份不求回報的志業,但在薪資報酬上符應付出的心力,也是制度上應做的設計,畢竟任何工作若純然以不符現實的方式要求所有從事者僅憑理想熱情做事,都難以長久。同樣的,人力不足造成的超時授課,以及勉強擔任性質完全不同、非教師都能擅長的行政工作,這些現實上容易導致教師負擔過度而狀況不佳的情況,也必須有所改善。宜補足教師人力,分擔工作,以及以教師「完全自願」加上聘任專職行政人員兩者並行的方式安排行政人員,讓教學工作可以專業化。概言之,熱情以及超額負擔,對學校只有短期的救急之效,無法解決制度不良的問題,更無法處理不良制度長期對人性造成的扭曲所導致的種種問題。

    6經費用在刀口上:

不論是薪資、教師人力或行政職的問題,改善的主要關鍵在於經費。一方面,經費要用在刀口上,避免花在一些做表面工夫或消化預算的項目上(此事眾人皆知,然風氣由何而來?)。另一方面,即使經費一時不足,也不能總是以種種困難作結,須有明確而具體的規劃,使改變逐步到位,讓已在職的及想進入者看得到希望。不論在任何領域,想要正向發展,看得到希望都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7教師的尊嚴,不是用自視高傲或要求他人尊師來得到:

時至現代,尊師重道不再是一種彷彿是宗教的信仰,它是以教師自身對自己所從事的志業的價值肯定為踏實的基礎,配以能使他人信服的專業,加上各種溝通、說服、協作、示範,來獲得他人的尊重。不論是上述教學工作現場之處遇,或是制度改善的推動,都宜以此態度為之。縱有許多困難,但若教師自己都無法勉力為之,又如何教導學生能用這種正面的態度將來在社會上做好每一個角色,推動社會的進步?

2026.4

延伸閱讀 教育志業須重溝通協調,制度改善須有明確規劃(上)


留言

近期文章

言暫寄心,未關至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