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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上宜提早累積

     如果已經決定將來往哪個方向發展(或者即使沒有十分明確,但有些大致的趨向),或許可提早有意識地累積相關方面所做的學習及資料,這樣時間越往後發展,自己在某個方向上所會的及所能能運用的東西就越多,運用起來也越便捷。在面對一件要做的專案時,同樣的時間內所能得出的成果會比較豐富,或者說,可以用比較少的時間獲得比較好的成果。這對於持續的發展很有幫助。     如果沒有這樣的意識,學習的內容可能比較無法累積體系或深化,資料也可能都只是臨時性的用完就散逸,每次面對各個專案都需臨時重新蒐集資料,且因時間關係而所穫十分有限。縱然AI的發展使得蒐集資料的便利性大大提升,但那些畢竟大多都不是自己曾經動手整理、瞭解、吸收過的,與自己曾經做過的有所差別。AI雖可以做為有利的輔助,但以自己的方式所做的累積仍非常重要。自己在學習上透過一個又一個有安排的學習,其在體系性的展延及在深度、熟練度的提高,更是AI所無法取代。     不過,雖然這樣說,也不表示所有的學習與資料累積都必須在規劃中、在所謂的方向上。年輕時,有些規劃之外的學習,或者純粹興趣而沒特別目的的學習,也是不錯的,甚至也是需要的。它的意義或許不在專業上,而在人生的成長上。在這,只是要提醒,宜有提早累積的意識,會比較好。而話說回來,不在累積規劃下的零散的學習與資料蒐集,也未必不會在某一天成為累積發展有關的一部分,特別是在有累積發展的意識下。 ps例如,如果打算走學術路線,大學時就可開始累積,不必等到碩博士班才開始。 2026.10

每天依照自己的計畫做些自己想做的事

除了每天應做的課業、工作之外 每天最好都要有一些時間 依照計畫做一些自己想做的、自己規劃的事 而且必須持之以恒 這樣不僅每天都有進步的踏實感 一件又一件長久累積下來 這部分終究會得到相當的成果 開出一條自己掌握主動權、由自己開創的路 補充:反之,如果只是被動的落於每日每日應付當前事務的處境,很難有較大的改變 補充:隨遇而安不等於被動的應付眼前事物。隨遇而安是一種心態的安定,也包含主動的選擇。 2026.10 延伸閱讀  一天一天的累積 、 〈困境與抉擇〉摘抄

教師不應侵占學生物品-兼論校事會議制度

     有國中教師將學生的各學期過期聯絡簿、悔過書等資料全都收起來沒有發還給學生。說法是等畢業再發還。此在同學及家長沒異議之下,或許沒問題,但若同學或家長要求取回過期(非本學期)的東西,教師就應該還給學生,不該侵佔學生的物品。卻有教師以「班級經營」為由,拒絕歸還過期的資料,稱畢業才能取回。然而,過期的資料對目前的班級經營並無必然必要,並無繼續持有的合理性,物品的所有權人也有索回的權利。故,教師若拒絕歸還,是否已經涉嫌違法侵佔?     而,此情況,若發生在出現爭議事件時,形同教師扣住相關資料,家長無法取得具體的證據(等於阻礙家長去檢舉),加上家長也無法進入校內瞭解情況(若教師拒絕晤談,家長根本進不去,就算進去與行政單位接觸,行政單位也是一樣說不知道班級狀況),這又可能產生新的問題(例如令人感到黑箱包庇,或實際上發生黑箱包庇)。由此,也可知相關制度設計上,必須考慮校外的家長與校內的教師之間資訊的不對等,不能廢除校事會議(進行公開調查),以免變成官官相護的黑箱結構。且因教師與家長間資訊本來就嚴重不對等,制度設計也不能要求家長端必須提出多少具體證據才錄案辦理。此外,家長檢舉時必須實名,對該次檢舉負起責任,但若家長要求辦理單位匿名辦理(考量小孩每日上學在該教師班級中相當於變成人質),辦理單位就必須保密檢舉人,才能避免小孩遭受二次傷害。 Ps 額外談一下,時至今日,採「悔過書」的方式教學,合適性有多少,令人質疑。而如果又以「防禦性教學」的心態做各種處置,意在「留資料」,那做法的合適性就更值得商榷!小孩還在成長中,不適當的做法對小孩的性格、情緒可能造成扭曲,小孩可能自己無法意識到,但家長未必感覺不到。如果教師所用的方式家長已經一再感覺到不妥,教師能要求家長沒有感覺地無條件信任教師嗎?在我們的社會傳統下,絕大多數人不會一開始就對教師不信任,不少人還尊敬教師。那麼,若家長對教師產生不信任,難道不需要思考教師的做法是不是哪裡有問題嗎?難道可以把問題都怪到家長頭上,以教學現場大環境不佳等等為當然的理由,不思改善嗎?可以一味的只想把保護學生與家長的調查機制廢除,而不去思考怎麼調整才是各方都有保障的較佳機制嗎? 延伸閱讀   建議設置溝通機制的申請制度 、 資訊不對等 制度調整應考量家長難處 、 取消調查與仲裁機制豈能...

教師不能公器私用

     國三學生週六到校準備會考的輔導活動,屬於學校對學生們升學的輔導機制。居然,有國中教師連辦理方法都沒事先通知「所有」家長,有家長根本不曉得,國三開學後一段時間(因該師只願意在親師會當天晤談,其他時間說沒空),家長詢問國三輔導措施,教師才說該學生成績不到,所以直接沒通知。     該例子是,某生一二年級成績在班上穩定在七、八名,若該生屬於成績不到,依一班28~30人推估,就有大約3/4的學生被排除在外,也就是僅有少數學生參與,至於多數成績未達的學生及家長是否都未被告知,則不知。又,若實際上有其他後於此名次的學生有參與,則該師稱成績未到故未通知的說法,可能涉嫌在職務上公然說謊,有私自選擇性排除某些學生的情況。然而,使用公有資源,不論是那一種情況(選擇性挑選少數學生,或者是選擇性排除特定學生),均不合理,違反公平原則,也可能涉嫌違法使用政府資源。     公立國中學校資源是屬於所有納税人的公有資源,校方或教師無權以非制度化及非公平通知的方式運用公有資源去提供少數學生加強升學準備!不論週六參與輔導的教師是義務還是收費,都與公共資源是否公平合法使用屬不同的問題,不能以教師都很辛苦或是否義務的問題,來混淆「公器不可私用」的原則!     換個角度看,如果公立國中校方或教師在此事上可以用一些籍口來不公平的任其挑選或排除特定學生而挹注公有資源,則在其他事情上是不是也可以同理辦理?則所謂國民教育、義務教育,豈不成了少數教師或校方官員訓練考試嘍嘍為自己謀升學績效與升官的工具?!豈不成了教師及校方官員來與特定社經地位學生家長交際的管道?!且萬一發生問題,享受這些資源的家長則會跳出來支持說老師教得很好,升學很有績效,當事的老師又可以此有恃無恐,任意而為,而其他被犧牲的學生的權益,有人管嗎?如果你是權益被犧牲的那些學生或家長,你能接受嗎?     教育現場的亂象,豈非無因?這又是一個可見其原因的例子!!少數這類教師,其做法製造種種紛爭,若這種情況無具體改善,光是批評教學環境不好,責怪學生難教、家長難搞,有用嗎? ps若你是沒被通知的家長,教師及學校這種做法,你能接受嗎?(這裡問的是「道理上」能否接受。實際上,在社會風氣將反映意見視為惹事而普遍不願惹事的氛圍下,遇到此情況的家長多...

教師應用光明正大的方式處理職務上應做之事

     身為教師,必須開大門走大路,用光明正大的方式處理職務上應做之事!否則,若在看得見的地方都已採取了令人質疑的做法,在外人看不見的地方,在家長進不了學校瞭解實際發生了什麼的情況下,是不是還有哪些更不堪的做法,當然更令人質疑!且當然也根本談不上什麼家長對老師之間的信任了(親師之間的信任是在互動中建立的,不是當成理所當然的宗教信仰!)!     有國中教師,在家長於聯絡簿「私下」向教師具體反映某事件(利用相對剝奪感操作班級)之處置有所不妥後,教師「公開」在通知班上訊息的家長群組中稱有家長反映教師不適任,退出群組,另開官群。之後,該家長沒收到新官群的通知,向教師詢問無果,才知道在群組中被公開指稱反映教師不適任的人是自己。然而,而該家長並無向校方反映教師不適任,且教師用這種相當於讓人自己對號入座的方式,迴避其群組中公開發言的責任,教師是否誠信正直,令人質疑。且該教師同時在群組中稱有一位小孩作業沒交,導致全班無法記嘉獎。這與公然霸凌有什麼不同?再者,發佈班級訊息屬於公務,豈能因為教師莫名的原因,就將特定家長排除在外?若對待家長公然採取差別待遇的方式處理,該小孩在家長看不到的學校內,難道不會被教師用哪些技術來差別待遇、甚至造成對小孩的迫害、情緒扭曲嗎?該家長不想檢舉老師,在原群組就事論事反映希望不要被差別待遇排除在班上發佈訊息的官群之外,結果被少數家長圍攻,且也指責該家長的小孩沒交作業(實際上沒交作業的是誰,至今事實仍不明。這也屬於對號入座式的手段)。該家長不認識這些群組中的其他家長,而這些家長此時在群組發言時,所知道的小孩是誰?所知道的該家長是誰?這是否又涉及私下的暗示引導或個資隱私洩漏?同時,這些家長還以妨礙同學們準備考試為由,希望該家長閉嘴。該家長最終退出舊群組,也無從進入新群組,成為訊息孤島(例如,之後畢旅之事,家長雖有簽同意小孩去畢旅,但前一學期時隔很久已經忘記,不清處時間地點。直到小孩去畢旅前幾天,家長才由補習班口中得知小孩幾天後要去畢旅。家長對地點、住宿、聯絡資訊等均不詳。而小孩視家長為害人的敗類,也未告知家長。聯絡簿則時有時無)     操作相對剝奪感及差別待遇排除特定家長事件,在校長室協調(3月)。該校長稱凡事向前看,所以前面發生的事沒有釐清處理。至於被排除在班級訊息群組之事,該校長稱,...

教師情境判斷力與適當的處置能力之重要

     審查學生論文時,看到有教學經驗的學生談到學生有多方原因之差異,指出教師若未能辨識問題來源,而僅以責備方式處理,往往難以真正改善狀況,故強調教師情境判斷力之重要。     由此想起筆者所知的一個事例,有所感慨。     該事例是學生因於某件事拖到簽單要繳交前很晚才拿給家長,家長隔天去學校及補習班詢問相關狀況,並將此事寫在聯絡簿上。隔天家長向小孩要聯絡簿,小孩很激動的罵家長,不拿出聯絡簿。家長半夜去書包看聯絡簿,發現小孩把家長所寫的東西塗掉。事後,家長詢問小孩當天去學校交聯絡簿時,老師說了什麼。小孩拒絕回答。該件事之後,小孩更加拒絕按時寫聯絡簿及把聯絡簿拿給家長簽。之後再加上一些事,家長向學校尋求與導師晤談,導師一直拒絕,經過大概兩三個月後才終於同意晤談。晤談時該導師表示,這件事他在校沒說什麼也沒做什麼。家長無從得知在學校到底發生什麼事。又經過一段時間,某次該小孩提到,那次交聯絡簿的事,因家長寫一些東西,害他被老師罵(小孩沒說清楚老師是罵小孩還是罵小孩的家長)。      該教師還是編制在輔導室的老師!如果連這樣的教師對學生狀況的處置能力與處置方法是如此這般,現今新聞報導中教學現場的各種紛爭,難道會是令人意外或不解的事嗎? 2026.7 延伸閱讀  應有順暢轉班轉學機制,減 少家長為避免小孩繼續受到傷害透過即時檢舉讓教師停教該班

教師不應離間親子關係4

     身為教師(其實任何職位都是),在其職位上,有一些底線,是不能逾越的。否則根本不配做為一個教師。     身為教師,教導學生往好的方向發展,是基本的職責,如果離間親子關係,破壞家庭,就根本就是在造孽。   舉例言之,身為教師,不應離間親子關係,製造親子衝突!   例如有教師在家長與教師溝通對小孩的管教事項後(例如,家長告知小孩一些缺點,請老師協助管教糾正,例如家長向老師反映一些配合學生狀況在校宜調整的做法等),教師用錯誤方式或不應該的方式反映到小孩身上(例如教師做法粗糙,讓學生認為家長向教師告狀,導致親子衝突。例如教師認為家長意見太多,用各種手段報復到學生身上等),不僅沒有親師協同輔導小孩的觀念(另參  教育工作需要多方協作 親師一起達成    ),還造成學生親子衝突,家庭破裂(另參  惡師的影響,不僅於一時,也不僅於一個小孩,應即時溝通處置 )。      例如有教師告知學生說,有的事情你的家長不會想知道。這等於是在教學生對家長隱瞞事情。又例如有教師一方面告知學生聯絡簿不重要,一方面又嘗試叫學生與家長不要寫聯絡簿了,甚至在某些事件上,讓造成學生迴避拿聯絡簿給家長簽(註1),聯絡簿變成時有時無,形同虛設,而且還可把罪責推給學生,同時也使家長不知道學校及學生的日事務。另一方面,遇到必須通知到家長,避免教師自己產生明顯失職的事件,又用嚴格處罰的方式在某些事件上令學生必須拿給家長簽,使得學生在心理上造成極大的衝突壓迫,同時在面對教師的處罰上產生恐懼。   又例如,某事件後(註2),學生回家來罵家長是敗類,甚至罵家長是畜生。家長不知道學生在學校聽了什麼、受了什麼。學生認為自己怎麼這麼倒楣有這樣的「家長」,心中根本沒有「父母」的觀念。甚至,學生在家要蒐集父母的言行去報告給學校的老師,甚至,連畢業離開了國中換到新環境,都想要蒐集父母言行去報告新學校的老師。如果你是父母,你的感受是什麼?你對國中學校教師的想法是什麼?(另外,再參  何謂父母應讓小孩用自己的腳走路? )     身為教師,必須清楚認知,教師與學生之間的關係,是輔助、指導的關係,學生是其父母的小孩學生不是老師的禁臠(另參  學校是一個負有公共責任的對外...

惡師的影響,不僅於一時,也不僅於一個小孩,應即時溝通處置

    惡師的影響,往往不只是一時,而是對人生一個階段的影響(特別是國中階段),乃至影響長遠人生。惡師的影響,也往往不只有一個小孩,會影響班級中不少小孩,也會影響小孩家庭的父母及其他子女。不當的觀念,不當的反應模式,在小孩身上有如惡靈,一直縈繞,延續影響至不同階段。也影響家長之後對其他教師的觀感與互動。     身為家長,若發現有不妥的狀況,應即時溝通(參閱   學校是一個負有公共責任的對外開放場域,不是老師的禁臠 ),最好申請第三方協同溝通解決問題( 建議設置溝通機制的申請制度    ),減少衝突。若實在沒辦法處理、造成嚴重傷害,建議儘速檢舉,不應抱持著投鼠忌器(怕傷到小孩)的態度拖延姑息,否則將會造成更大的傷害(若教師無意改善,越拖只會讓傷害越擴大,且教師可能報復性的施加影響於當事小孩身上)。同時,也宜儘速申請轉班或轉學(參閱  應有順暢轉班轉學機制,減少家長為避免小孩繼續受到傷害透過即時檢舉讓教師停教該班 ),避免在該師持續影響之下,對小孩造成更嚴重的傷害,或者對家庭造成難以挽回的破壞(例如,被教師長期洗腦而認為家長是敗類、小孩自己受的所有挫折失敗痛苦丟臉全都怪給家長所造成、家庭教育功能徹底被破壞……)。     因為涉及在意的人,其對家庭成員所造成的痛,是長期而深刻的。沒有遇過惡師的人,難以理解這種切身的痛!     因此,關於國中小教學環境問題的討論,必須清楚區分教師端、學生端、家長端等,設法從制度與執行上找出改善的方式,絕對不能以站立場分壁壘的方式,根據新聞風向來維護教師一端而假裝沒有看到/而忽略應該改善的問題,否則只會造成問題不斷在各方之間擺盪,產生更多新的問題,無法實質改善。 2026.8 延伸閱讀 制度的設計須包含處理極端狀況,但不能以極端狀況設計制度 、 青春期的兩種「叛逆」

不論喜不喜歡,現在的一切並非永遠不變

     有一段時間,兒子每週末到圍棋教室上課,女兒也在這個偶然的機緣下,一起搭車到附近的珠心算班上課。       傍晚下課後,兒子總會說:「我們去附近操場角落傳接球吧!」同時間下課的女兒則是一起到操場,找個地方坐下來把珠心算作業寫完,然後跟我說:「我去遊戲區遊玩嘍,要回去時記得叫我哦!」     那時,圍棋教室旁有一家豆花店。某次下課又路過時,兒子問說:「要不要買個豆花?」我覺得是個不錯的主意。買了豆花去接女兒時,逗她說:「有好吃的哦!」之後,女兒有時會問:「這週有豆花嗎?」於是,不知不覺中,上完圍棋課路過豆花店時,幾乎都會順道帶上幾盒冰豆花,三個人坐在操場旁的階梯上乘涼享受豆花的美味,吹著微風,看著操場上來往的人群,你一言我一語地閒談。清涼飽足之後,活動活動筋骨,然後伴著暮色一同搭捷運回家。     這樣的日子持續了一段時間。     之後,豆花店停業,上完課不再有順道的豆花可買,下課時似乎覺得缺了什麼。再之後,因為一些因素,下課後沒再去傳接球。又過了不久,因學習階段轉換,週末下午帶著兩兄妹搭捷運上課的日子告一段落…。     在一週又一週帶他們上課的當下,身為父親的我,雖有時也想和兒子接球運動運動,但有時想要早點回家休息,對於上完課被兒子拉去傳接球感到有點疲累。而女兒雖有時自己在操場遊戲區玩得不亦樂乎,但有時也會說:「等太久了啦,想要早點回家。」在疲累感有時會勝過其中的趣味,且可預期須長時間一再重複如此經歷的當下,我有時會有「還要辛苦奔波到幾時」的感嘆。可是,當下課後沒再去傳接球,路過曾經的地方時,反而感到有些懷念。在一週又一週如預期的與孩子一同吃豆花遊玩的當下,也不會去想到這樣的日子也只是階段性暫時的。直到它告一段落,才意識到,不論喜不喜歡,現在的一切,並非永遠不變。若一時沒把握,很可能也就不會再有。     有幾次兒子因故沒上圍棋,女兒下課後我帶著她去附近森林公園遊樂區玩。女兒課程結束的那週,因兒子課程結束在前,這次只帶著女兒。回程前往捷運的路上,女兒問說:「要不要去公園玩?」此時,心中突然冒出一個想法:「這會不會是最後一次在她這樣的年紀、在這樣情境,帶她去那裡玩?」就好像,不會再推著嬰兒...

教育資源參考-衛生福利部115年度15-45歲青壯世代心理健康支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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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衛生福利部115年度15-45歲青壯世代心理健康支持方案 衛生福利部專案網頁   https://sps.mohw.gov.tw/mhs   各縣市合作的諮商中心表列,請在上述網站查詢,或在各縣市網頁上查詢 參考想法: 1可以嘗試看看心理諮商,或許可得到一些不同的想法 2可以運用補助三次,嘗試不同家心理諮商,看看哪家比較合適 延伸閱讀  教育資源參考-家庭教育中心

教育資源參考-家庭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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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舉例,請參閱各縣市網站查詢此類資源,諮詢教育上的各類問題與尋求協助管道。 此為教育局所辦理,與社會局所辦理的有互補的作用 如果能加強統合這些互相支援的機制,將學校、社會、家庭三方面聯繫起來,有助於學校教師端與家長端的協調合作,減少衝突 延伸閱讀  教育工作需要多方協作 親師一起達成 、 建議設置溝通機制的申請制度

教育觀念參考-神經多樣性兒少-他不是故意搗蛋

     現在教育現場的一些亂象,有一部分原因源於教師未能以適當的方法輔導學生。教師除抱怨學生難教以外,也必須持續充實教學與輔導的知識,以及調整提升處遇的能力。     網路上看到一些資訊,或許也可提供大家參考。      1〈神經多樣性兒少 生活陪跑師伴成長〉2026-08-20   聯合報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9702396   2〈他不是故意搗蛋!成大首創神經多元發展中心,幫孩子撕掉「不聽話」的隱形標籤〉 來源: 康健雜誌  https://www.commonhealth.com.tw/article/94280?utm_source=copyshare 概略內容是 「近年國際間逐漸以「神經多樣性(Neurodiversity)」稱謂去理解人類腦部組織之間發育的差異,間接擺脫了自閉症、妥瑞症、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學習障礙、亞斯伯格症等負面標籤。」(來源參考資料1) 「「神經多樣性」不是一種疾病,而是人類大腦多元發展的自然展現,且人數比想像中還要多,臨床統計,約15%至20%人口具有「神經多樣性」特質,因在情緒調節、社交互動、學習節奏上與一般孩子不同,但被誤解成「行為偏差」、「故意搗亂」。」(1) 「將大腦比喻成一台高規格的電腦,「神經多樣性」孩子的處理器(CPU)功能強大、創造力驚人,但內部的各個組件與網路連線仍在優化中,神經發展步調較慢、溝通連結需要更多時間。」(1) 「人類的大腦本來就存在自然且有意義的差異,就像生態需要多樣性,大腦也沒有唯一正常的運作方式。而自閉症、ADHD、讀寫障礙等具有神經多樣性的孩子,常被貼上「不專心」、「故意搗蛋」、「教不好」等標籤。近年國際醫界逐漸發現,問題不一定出在孩子,而是我們理解孩子的方式需要改變。」(來源參考資料2)   「當一個孩子不再被貼上標籤,而是有人願意理解他的困難、看見他的優勢,改變的往往不只是孩子自己,也包括整個家庭、學校,甚至整個社會。」(2) 202609附記 有些國中教師(甚至名號上隸屬輔導室的教師),卻仍停留在規訓懲罰管束使學生依令而行的僵化觀念中,甚至將此當做「有所堅持」而自恃、自傲。有的甚至將家長的反映當作干涉、擾亂...

成為什麼樣的人以及選擇什麼樣的人一起生活

 願意體諒人、關懷人、照顧人的人 若能選擇同樣的人一起生活 互相配合之下,生活會很美滿 若自己願意體諒人、關懷人、照顧人 就不會一直處在覺得自己吃虧、覺得他人欠自己的不滿中 也不會因為自己習慣性的計較與不滿而製造一堆問題且給一起生活的人帶來痛苦 而選擇同樣的人一起生活 才不會變成一面倒的為不值得付出的人付出,甚至是被長期的壓迫 2026.8 延伸閱讀  教師須意識到課堂言行與教材影響很多人,應考量相關影響因素慎重選擇教材 、 青少年教育必須瞭解此階段之特殊性及教學內容產生的可能效果-例如教育不應從「對立」角度出發 、 學到錯誤的觀念,其害遠甚於功課不好

制度的設計須包含處理極端狀況,但不能以極端狀況設計制度

     制度的設計須包含處理極端狀況,才能完整地適當地處理各種狀況,不致因極端狀況造成運作上的重大問題。但是,不能以極端狀況的想定來設計制度,更不能以偏於某一面的極端狀況來設計制度,否則,運作起來不僅無法達成原先設計制度所想要解決的問題,還可能製造更多的問題。     以學校場域的議題來說,不適任教師方面,極端者有性侵的例子,有霸凌的例子,但不表示所有老師都是這麼惡劣。同樣的,學生及家長方面,極端者有學生攻擊老師的例子,有家長無理取鬧的例子,有雞毛蒜皮的小事就檢舉的例子,但不表示學生及家長都是如此。諸如此類如何處理,在設計制度時必須納入考量,但不能因為某時期新聞風向或民意代表受託於當事人反應的極端事例,就以偏概全,從某方面的極端狀況來調整制度設計,而造成另一方權益無法受到合理的保護。     以上是從制度設計的原理上來說。若再從實際情況來說,當教師端興起一面倒的將責任歸咎於學生和家長的風氣時,當一個學生在校內做出極端惡劣的行為時,在此事發生前,該學生除家庭與社會的影響外,經歷過多少位老師的教導?這些老師在學生言行的發展過程中,提供的是正面的作用,還是負面的作用?是讓這位學生變得更好,還是更壞?在這長期的影響過程中,老師們難道都不用盡可能的做修正、提升?老師難道不需要努力去避免成為學生極端劣行的促成者之一,而成為協助改善者之一嗎?至於家長,來自社會,就好像每個職業都會面對社會百百種人。從事各個職業的人,難道不是都需要修正、學習、不斷提升適當應對的能力?難道唯獨老師這種職業不需要如此,只需要把責任歸咎他人?     因此,一時的輿論風向,可以凸顯一些問題,但不能代表全部。掌握權力的人,在訂定制度時,必須針對要解決的問題通盤考量,不能僅跟隨輿論風向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才能使制度越來越完善(也就是,使制度完善化,不是應付事件與輿論),才能提供一個能解決問題而不是製造問題的制度,保障各方權益。 延伸閱讀  教育志業須重溝通協調,制度改善須有明確規劃 ( 上 ) 教育志業須重溝通協調,制度改善須有明確規劃 ( 下 ) 建議設置溝通機制的申請制度 應有順暢轉班轉學機制,減少家長為避免小孩繼續受到傷害透過即時檢舉讓教師停教該班 幾個教學爭議事項舉例 - 殺雞儆猴、標籤化...

應有順暢轉班轉學機制,減少家長為避免小孩繼續受到傷害透過即時檢舉讓教師停教該班

     目前運作的制度,教師與學生、家長之間若出現問題,家長希望避免小孩持續受到傷害,甚至是報復性傷害,除了轉學以外,要轉班很困難。所知的個案,有校長是一口拒絕。如此情況下,小孩每天長時間在該教師班上,家長向教師和學校的各種反映都會投鼠忌器,深怕小孩受到「技術性」報復(例如很難蒐證的差別待遇,都會以「班級經營」來搪塞,或者形成由其他家長向該家長施壓,或者其他家長影響其小孩再反映到當事的小孩在班上生活的點點滴滴,諸如此類),所以如果無法完善轉班機制,家長就只能提出檢舉,讓該教師停教該班,以保護小孩。這種情況,可能就會產生一些旁人看起來「嚴重性不夠的小事卻提出檢舉」的情況。     另外,還有些情況是教師的教學適合某些人,但不適合某些人(用通俗的話說,剛好不對盤)。如果已經發生一些問題,發生一些事件,則轉班換其他老師來教,可能情況就可以改善。     當然,有人會認為,制度上不能允許隨意轉班,以避免家長蜂擁將小孩轉到「好老師」的班級,造成其他問題。但這是制度上做適當設計後可以避免的。如果教師和學生與家長之間已經發生一些明顯事件、乃至衝突,顯然已經很難在後續良好發揮教育效果,而繼續把學生和家長綁在這間教室內,再來由教師訴說再多的委屈、抱怨學生和家長有多惡劣,這有意義嗎?(例如,有例子是,小孩幾乎就沒去上課了,這樣繼續將該小孩綁在這個班,有意義嗎?)     或許有人會認為,轉學不就好了?可是,眾所周知,沒有人希望小孩換到新環境是一個接續前面問題的開始,要轉學也是要正常的轉學,而轉學需要轉移戶籍。此外,小孩上課地點和家長的工作地點、居住地點等,也需重新安排。再者,不同學校有不同的規定和運作習慣、制服需要重買、同學全部不同,小孩都必須全部重新適應。這些,都需要有些配套做法。只能說,不得已且有辦法解決相關配套,才會選擇這樣做。     因此,完善轉班轉學機制,不僅對小孩換到適當受教環境有幫助,也可減少家長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採取檢舉的方式試圖讓教師停教該班,來避免投鼠忌器傷到小孩。 2026.8 補充:目前轉班法規似乎不太齊備,有些學校有訂。母法是「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第四條「國中小各年級,應實施常態編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學校得依其規定辦理編班:...

教育工作的兩種不同偏重傾向 個人vs羣體

教育工作, 是在「啟發個人成長發展並同時在成熟人格下以尊重社會契約的理解在團體中生活而在公民社會中發展人生」, 或是在「訓練個人適應團體約束成為團體中的一個被賦予的角色而在人生中正確說話做事來融於團體並對團體有所貢獻」? 這兩者雖非必然衝突,但仍然有輕有重。 何利何弊? 現在教育現場的氛圍,傾向何者?(特別是國中小部分) 身為一個學生,或者家長,或者教師,或者政府決策者,自己選擇何者? ps 「態度」「傾向」聽起來雖然好像很空洞,但實際上會影響選擇什麼做法, 也會影響結果 2026.7 附記:想起以前常聽到的一句話 「生命的意義,在創造宇宙繼起之生命;生活的目的,在增進人類全體之生活。」(蔣中正) 前半段在此暫且不論,後半段的意涵,字面上看起來應該是傾向於上述後者(團體傾向)的意思。但在前半段的並排連結下,筆者讀起來比較像是個人人格發展後所尋找到的其中一種人生意義。 如果採取這樣的解讀,再回頭看上述兩種傾向,我們在教育上,希望學生能納入團體規範,所採取的態度與路徑,或許就不是用「馴化」的傾向去試圖將學生納入團體成為螺絲釘,而應該是啟發、帶領學生將自己發展得更成熟,這樣自然能和諧的納入團體,同時不失個人的人生。 延伸閱讀   教育是啟發,不是「馴服」

學到錯誤的觀念,其害遠甚於功課不好

 在教導學生不要為了取悅別人而活之前             必須先教導學生尊重別人 在教導學生不要為別人的期望而活之前             必須先教導學生體諒別人並瞭解自己的責任與義務 在教導學生追尋自己想要的走自己的路之前              必須先教導學生虛懷若谷持續學習 在教導學生以上種種之同時              必須同時訓練學生表達與溝通 否則,帶出的是一群自以為是、目中無人、無法瞭解別人、無法體會別人的感受、不懂尊重與感恩,又沒有溝通能力的自私自大自利狂 ps教育工作,必須是一種正向的啟發。教師根據自己的人生經驗而認為重要的觀念,若用在教育上,必須考量適當的學生、適當的時機、適當的方式。有的老師可能會把自己曾經有過的傷痕,用一種報復性的方式,教導到學生身上,這不僅違反教育的原則,也是在傷害學生。 2026.7 延伸閱讀   何謂父母應讓小孩用自己的腳走路? 、 教師須意識到課堂言行與教材影響很多人,應考量相關影響因素慎重選擇教材 、 青少年教育必須瞭解此階段之特殊性及教學內容產生的可能效果-例如教育不應從「對立」角度出發             

青少年教育必須瞭解此階段之特殊性及教學內容產生的可能效果-例如教育不應從「對立」角度出發

     有教師在要小孩抄在聯絡簿的「格言」是「寧願在將來,為夢想忙的焦頭爛額,也不要活在別人的期待裡,鬱鬱寡歡。」這句話,對於輔導就讀不合志向科系或學校的學生,或許合適。當學生已經落在其中負面的部分,此觀念提醒其正面的部分。     但是,若一般性的用於教導青少年,非常的不合適。因為這句話本身從對立出發(自己vs壓迫自己的人),而青少年對人生相關經驗與知識有限,人生方向還不清楚之下,青少年叛逆的特性,取用的往往就是強調自己、形成對立。青少年不一定能區分哪些是自己的義務,哪些是過度的期望,青少年也無法分辨不同人的期望(父母、其他長輩、同儕、社會氛圍…等)以及如何適當回應不同的期望。其結果,容易在這類觀念下,成為理所當然與家長對衝,成為逃避其應盡的義務或努力的藉口。     而且,這類由肯定「對立」授權「對立」出發的教育(另參考  教師須意識到課堂言行與教材影響很多人,應考量相關影響因素慎重選擇教材 ),配合上青少年的懵懂及叛逆,形塑一種「自大」「敵對」「自以為是」的人格特質,反映在很多事情上,其所造成的損害就不是只有一時,而是會讓學生錯過青春年少應該努力奮發的時光,會讓學生喪失一輩子很有限的與父母一起生活的親情溫暖。而且,造成的損害也不會只有學生一人,會連帶損害學生的整個家庭。     這些著重從「衝突/對立」角度出發的教育,引發的是反抗(特別是與青少年的叛逆期共振更甚),而不是正向追求。學生無法培養體諒與感恩,教師也無法教導學生學習溝通解決問題,只會造成更多的衝突對立。     青少年這個階段,特色之一是叛逆,怎麼教或教什麼比較合適?明知其叛逆,卻用高壓去壓他(高強度的銷卡記過寫悔過書等)(相關閱讀  關於扣卡記警告以及作業問題用品德方面的懲處綁會考積分的做法合適嗎? ),難道不會炸鍋?或者造成更強的被壓迫的傷害?明知其叛逆,卻教學生把對立角度看事當成人生格言,難道學生不會更有正當理由把不合心意的人事物都當成仇敵?(相關閱讀  青春期的兩種「叛逆」 )     青少年這個階段,應該多從引導的角度,來卸掉其對立。多提點其觀察與體諒的角度,啟發其從這個角度所得到的感受自己去重新界定及修正自己的叛逆。多教導訓練其溝...

有些文章改發佈於「人生像一條河流」blogger

 由於「細水長流」的部落格近百篇文章目前完全沒納入google 搜尋,所以之後一些文章將改發佈在「 人生像一條河流 」部落格。原則上兩部落格文章不會重複,以一個整體來經營。之後再視情況考慮是否整個搬遷。

入學資料大量個資填報在私人公司網站合適嗎?

        有的學校要學生填報的入學資料是填在google表單上,入學資料涉及學生及家人很多個資,而且等於強迫填寫不得不填,大筆個資資料放在私人公司合適嗎?而且若不是在官方系統,資料的管理及使用,有公務機關的保密、權限、管理、交接、銷毀等流程管制嗎?這種情況個資會被怎麼使用,很令人擔憂。          延伸可再思考,其實不只學校,不乏看到用私人網站軟體辦理業務的情況。各機關承辦人員被交辦案子,是使用有特定簽約的專用網路空間及軟體來辦理嗎(以及有沒有公務系統中嚴格的保管、交接、銷毀等管理流程?)?,還是用自己的帳號創個表單來辦?甚至是用臨時帳號創個表單來辦?這些個資的保管及使用情況,和詐騙集團知道很多個資而猖獗詐騙,有沒有一些關係? 2026.7 延伸閱讀   應宣導有咳嗽症狀者搭公共交通工具要戴口罩

有些做法,教師不是不能做,而是何時做、以什麼方式做

     有些教師認為,現在小孩難教,如果連調動座位、罰站之類的處置都不能做,小孩要怎麼教?實際上,問題不在於不能做,而是何時做、以什麼方式做!     以調座位為例,如果需要一段時期就近看管比較不聽話的學生,可能要先判斷學生的特性。如果該學生性格比較能接受指明的方式,或者班級氛圍對該同學的調動座位不會產生負面的認知,或許可以考慮直接的調動,否則,利用定期輪調座位的時機技術性的將該學生調到靠近教師希望的座位,可以避免對學生產生負面的影響。此外,多數情況可能不宜採取刻意把學生調遠調偏的做法(少數情況可能有讓學生反省思考的作用),因為任何操作的最終目的都不是為了讓同學感到痛,而是為了讓同學狀況變好。所以應該避免基於負面的態度去做處置。而若是因為特定同學已經嚴重影響班級上課,或許可以私底下聯繫家長以及與科任老師、資深有經驗的老師研討,看大家如何配合採取什麼的方法改善狀況(就是因為難教,所以才要協作,參見 亟待推廣「親師協作」觀念以及建立溝通協調機制 ),不宜一開始就從所謂顧全大多數人而放棄特定人這種二選一的角度去做。     若以罰站為例,罰站的目的不在於罰,仍然只是一種過程手段,要能以改善狀況為目的。所以,要對於同學自願改善狀況有所助益才做,不是當作一再的、屢次的壓制手段。如果只是以壓制為目的,或者根本只是出氣,造成的是學生更多的對立,罰不勝罰,氣不勝氣。甚至,連同學腳受傷向教師反映不能久站,教師還當作學生在假裝,結果當然有損於腳的復原。如此,如果家長追究,難道不是又是一件爭議?     再以同學上課睡覺為例,如果考量睡覺的同學會影響其他人的學習、影響上課的紀律、有損老師顏面等因素,應該把睡覺的同學叫醒。但如果考量同學精神很差,就算叫醒也只是繼續昏睡狀態,不如讓其睡一下,醒來後比較有精神上課。而如果想要折衷,則或許是一段時間假裝沒看到或暫時不處理,過些時候再處理。至於叫醒的方式,嚇醒與提點產生的感受會有不同,顯眼或低調的處理,結果可能也會不同。這都不是「叫醒」或「不叫醒」一刀切的問題。而且,叫不叫醒只是表面問題,真正的處置是之後進一步瞭解上課睡覺的原因(當然,多數可能是太晚睡,打電玩打太久,課程沒興趣…之類,有的則是家庭其他因素….),看看能否從來源上改善狀況,這等於也是協助同學調整...

幾個教學爭議事項舉例-殺雞儆猴、標籤化以及經營特定家長後援

     教學現場的爭議,造成親師、師生關係的惡化,乃至衝突,導致教師有「師不聊生」之嘆。然而,其中有部分情況,如何處置為妥,本來就存在著討論的空間,但當親師之間處在對立狀況,這類事情就很難被往好的方向改善。(所以親師協作觀念很重要,參見    教育工作需要多方協作 親師一起達成 、 亟待推廣「親師協作」觀念以及建立溝通協調機制     )如果學校進行協調或調查的過程再產生爭議,就會帶進更複雜的其他問題,原來事件本身的問題被模糊,大眾關切的剩下被調查的老師多可憐,或者被不當處遇的學生及家長受到多少傷害,媒體成為老師和家長兩大陣營在眾多問題上互相攻伐的工具(所以,調查協調機制必須在制度上更細緻的優化,避免粗暴草率只為將老師定罪或只為師師相護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此外,第三方協調的機制必須建立,參見  建議設置溝通機制的申請制度   ),結果沒有改善什麼問題,這並非教育之道。如果能對這類存在討論空間的問題有更多顯著的討論,相信教育現場的處置能有改善,爭議也可以減少。以下,僅舉見於新聞媒體的報導為例,提出一些參考想法。     殺雞儆猴:有的教師以學生為例,說明如何如何是不對的。雖然這種做法有劃定邊界的作用,有明確化行為規範的作用,但是運用時必須考量學生本身的感受,並不是任何情況都適用。不同性情的學生對此種公開宣示的方式的接受度不同,教師在陳述這些事情的方向與當時的氛圍也不同,如果教師沒有把握得到正面的結果,建議盡量少用此種方式。不過,更大的問題是,不少教師其實並沒有意識到其中的問題,純粹從「管教」、「團體規範」、「應然的行為道理」等方面著眼,更容易在執行時產生傷害。而當事件發生時,若教師又只著重釐清教師自己是對的,而忽略一起協調讓結果變好,則演變成更大的衝突就難以避免。     標籤化:有的教師用某種方式使特定學生被貼上標籤(有意如此做,或者無意如此但造成結果如此)(例如安排特定的座位、例如剝奪同學大家都有的某些權益、例如以某些特教理論在班上宣說讓班上同學意識到特定學生…)。從教師的角度看,認為某些學生必須用特殊的方法才能教導,但是從學生或家長的角度看,那是一種隔離,或是一種貼標籤,或是一種差別待遇。而更大的問題可能在於,學生...

身為教師,不應該用顯然不當的方式處理業務上的事情

     現今社會多元,教師來源多元,許多非本科系的人都進入教職。不知是專業上的不足,還是觀念上的問題,產生一些光怪陸離的現象,用一些顯然不當的方式處理業務上的事情,似乎毫無底線。     例如,學校同學間發生摩擦,有教師處理後,家長在聯絡簿詢問情況,教師在聯絡簿回應說,已處理完,有問題去問學校(皮球丟給學校?什麼原因?)。或者說,若有需要聯絡對方家長到校的話,會幫忙聯絡。意思好像就是丟給家長去對打,老師變成好像無事的旁觀者。又或者,教師要其中一個小孩寫所謂悔過書,拿給對方的家長看。然而,這都什麼年代,用悔過書這種形式在做青少年教育,是否時代錯亂?而且如果不是走到對簿公堂當作證物給雙方看,教師處理時怎麼可以把屬於小孩的隱私拿給對方家長看(而且在寫悔過書的小孩的家長不知情下)。又或者,例如發生刺傷的事件,就算是小傷,但已經去健康中心包紮或上藥,照理說打電話向家長說明應該是老師的職責,竟然也有老師等家長回家看到傷口,在聯絡簿上詢問,教師才寫說事情已清處理完,有問題去找學校。(而家長在聯絡簿詢問或打電話去詢問,又涉及上課時間教師在上課,放學時間教師超時工作接家長電話等問題….)     類似以上種種做法,就算不是在學校這種涉及多人的公共場域,也都是顯然不當的處理方式。如果身為教師,卻用顯然不當的方式處理業務上的事情,也難怪造成教育環境紛爭不斷。而且,更糟糕的是,如果做事沒有底線的話,所帶的班級,在長期各方面洗腦下,帶出來的小孩,其人生觀、家庭觀、待人處事上,也會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這就不是單獨一兩件事件的問題,而且,也往往就是 教育環境中引爆種種衝突事件的來源溫床 。 2026.6 延伸閱讀  教師應謹慎言行,避免對學生造成負面影響,破壞家庭

讀書是為了什麼?

     有時候,準備升學考試的你會懷疑讀書為了什麼。有時也會認為好像父母師長要你讀書,是為了父母師長而讀。事實上,讀書的理由百百種,為了什麼而讀,須自己去探求。雖然,傳統中有些觀念,例如「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又或者,認為讀書是為了牟取功名利祿,這些對於現在的我們而言,並不認同,但除此之外,古往今來其實還有一些觀念,適合於現代而值得我們思考的。     舉例來說,龍應台在〈給河馬刷牙〉那篇給小孩的家書中就提到,「我也要求你讀書用功,不是因為我要你跟別人比成就,而是因為,我希望你將來會擁有選擇的權利,選擇有意義、有時間的工作,而不是被迫謀生。」(龍應台:《親愛的安德烈:兩代共讀的三十六封家書》,第二十八封〈給河馬刷牙〉)也就是說,讀書可以培養自己的能力,讓自己在現代的社會中有較多的選擇機會,這是讀書在生活中具體而有用的功用。即使,做不到這層,至少,也具有訓練謀生能力的功能,將來在社會上才能自給自足。     讀書除了現實的功用之外,傳統上關於讀書的理想,是成為聖人。例如王陽明曾問老師「何為第一等事?」老師答說:「惟讀書登第耳。」而陽明回答說:「登第恐未為第一等事,或讀書學聖賢耳。」姑且不論我們是否覺得這樣的觀念太過高遠或太過八股,但讀書被認為是一件可以對自己有所提升的事,應該是可以確認的。正如孔子所說的「古之學者為己」(《論語·憲問》),所謂的「為己」,指的就是自己的成長。它可能包含知識眼界的擴充,看到自己原本不知道的層面;也可能包含心境的提高,達到比原來更高的境界狀態;也可能是敏銳度的增加,體會到原本感受不到的感覺;又或者,是由讀書中學習觀念的變通、情緒的調節,以致在遇到挫折逆境時,更能平衡情緒,以適當的態度應對,以適當的方式處理,度過難關。又或者,其他方面的提升。     撇開以上嚴肅的說法,其實讀書還有一種娛樂的功能。讀書即使只作為一種純粹的趣味,因為進入書中之思想及感受無窮,能突破身體的有限限制,故能翱翔天地宇宙、古今中外,可來往於精神世界與現實世界,也可瀏覽已知與創構未知。這種悠遊與探究,是很特別、很具吸引力的趣味。而且,還可以做為與人聚會交流時的談資(聊天交流的材料),成為一種有趣的興趣嗜好與社交媒材。     概言之,不論是高遠的追求,或者是...

不想走讀書的路線就不用念書了嗎?

     不想走讀書的路線,是不是就不用唸書了?會考前更密集準備考試的時期,小孩似乎越容易有這樣的疑惑。     傳統上「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觀念在今日已不適用,而所謂「行行出狀元」確實也是古今皆認同的道理,那麼,是不是不想走讀書的路線,就真的不用唸書了?     所謂走讀書的路線,放在現代的社會裡,概略上應是指學術研究的路線。而除了學術研究以外,在其他的領域,真的就不用唸書了嗎?     姑且先不說國高中階段對於未來發展方向尚有很多不確定性,現在所讀未來未必用不到。就算未來方向明確,此階段學習作為現代公民基礎素質的培養,好好學習也有其必要。其中或許有些在未來未必用到,但是也屬於基礎的能力訓練,包括思考推論、不同領域知識性質之初步的學習瞭解等等,這與建構較為均衡的世界觀有著密切的關係。如果一個社會組成份子的大部分都是僅知自己有興趣的,而對於其他部分的基礎知識一無所知,就無法讓社會內的溝通與協作更普遍地順暢協調,對於公共事務的認知也更容易落於各自偏狹的角度難以調和共識。     其次,若回到想發展的領域來看,就算不是做學術研究,各領域也都有它需要深入或增廣的知識,才有辦法在領域內做出比較好的成績。舉例來說,如果做一個球員,看似只運動,不用唸書。但事實是,好的球員也必須對打球相關的生理知識、心理知識、球的運動軌跡的物理知識等,有深入的瞭解,才能將球打得好、才能避免運動傷害,才能減少賽場的緊張失常,才能促進團隊合作、才能在比賽中瞭解對手的心理與策略。再者,傑出的球員成為公眾人物,在許多方面有所影響,之後也可能轉成廣告代言、球隊經營、或者教練、學校老師,所以,也必須瞭解表演溝通、廣告行銷、公共關係、媒體生態、人事管理、機構組織與營運、財務管理、產業狀況、教學與輔導方法…等等,而這種種領域又會涉及相關領域的知識,例如運動發展的歷史及相關的國內外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如此看來,就算不走讀書路線,要唸的書也不少!而這些學問,都需要基礎的知識,才能逐漸深入。即使像一般最可能認為以後用不到的繁複的數學,也會在涉及社會、經濟等議題而需要用到統計學、微積分時被用到。或者在數位化時代寫各種軟體應用時的各種邏輯觀念中,運用到數學所訓練的邏輯基礎。   ...

何謂父母應讓小孩用自己的腳走路?(教師不應離間親子關係3)

          國中的小孩雖是叛逆期,但有些觀念未必等於叛逆期就一定有。例如,有小孩經常指責「家長」是秦始皇、批判「家長」把他當玩偶、數落從小到大不如他現在之意的事怪罪「家長」...。小孩說,老師教他們,「家長」應該要讓小孩用自己的腳走路,不該如此…。     小孩如果只有「家長」的觀念,沒有「父母」的觀念,還會有家庭中與「父母」聯繫的基本觀念和感受嗎?小孩在這個年紀所做的判斷是適當的嗎?父母又應該怎麼當?父母也是在小孩出生後,一面帶小孩一面學習(小孩出生前,就算有想過,也只是理論、想像。就算帶過別人的小孩,畢竟不是當父母),應該很少有人天生就會當父母。就算是老師,難道就知道父母應該怎麼當才是絕對的好?難道就認為對所有不同特質的小孩與不同的家庭組成,有一個標準的父母樣貌?難道認為知識及人格正在發展的青少年有足夠的能力評價他的家長做得好不好對不對?如果教師認為家長哪件具體的事不太合適,應該和家長溝通,不適合用這種做法。這種做法會疏離親子關係,造成很多家庭問題,受到傷害的是小孩整個家庭(家裡其他小孩有樣學樣批判父母、父與母與子女們彼此之間的溝通都多了這個缺乏互相理解莫名其妙亂套上的理由造成紛爭…)。       至於,父母與子女之間,最終雖然是要讓子女獨立,但所有人出生時都是從零開始,多數人不太可能小小年紀就知道自己適合什麼、想要什麼,父母只能盡可能提供各種資源與機會讓小孩學習、嘗試。而子女在此過程中,一面逐漸學會一些東西,具有一些能力,漸漸能思考,也才能逐漸找出自己想要什麼!再者,所謂教育,也並不是放牛吃草放任發展!縱使世代不同,觀念有異,人類文明發展的過程也不是完全沒有可以傳承、適合傳承、或應該傳承的東西。加上每一個家庭的父母,基於不同的生活與教育背景,可能會希望教導給自己下一代某些東西、認為某些東西重要,也可能代表某種家族特色,或者傳承。於是,在子女還沒有能力獨立做選擇時,接受到這些教育內容,也是不可避免的現象,豈能一概否定?而子女在成長的過程中,對於受教的內容,有的接受、有的不接受,這是一個父母輔助子女成長獨立的必然過程,同時也是子女在人格和知識上逐漸達到適當程度的過程,根本不可能一刀切說父母要讓子女用自己的腳走路,所以一概不可聞問,任隨小孩要怎樣就怎...

亟待推廣「親師協作」觀念以及建立溝通協調機制

     青少年時期的教育,學生生、心理發展的各種狀況,需要老師與家長多方面的關照與協助,若採單方面切割,不容易相互配合來採取適當的方式處置。因此,非常需要有「親師協作」的觀念,才能使學校與家庭發揮「整體」的教育功能。而且,現在社會多元,教師與家長們各具有不同的觀念背景乃是常態,教師與家長乃至學生三方之間的關係與互動模式也較以往傳統複雜,觀念差異也更顯著,所以,彼此之間的溝通協調變得十分必要也十分重要,這乃是當代親師都必須要有的認知。如此,在檢舉機制以外,也非常需要建立第三者做為中介的溝通機制,來瞭解差異,減少誤會,並尋求共同接受的處理方法。這樣可以減少很多因為互不瞭解或者誤解所造成的敵對,也可以減少各行其是所造成的傷害。     然而,實際現況中,似乎普遍缺乏「親師協作」的觀念。教師端仍多是教師在上的觀念,將學校與家庭區分成兩塊,對於學生的狀況,會要求家長留意管教,而對於家長關切學校狀況,則如同新聞報導中看到的,校方人員將此視為「插手」管教。另一方面,家長端不似以往年代一切交給老師,會關切學校狀況、會提出不同觀念,但同時也遺留以往將小孩交給學校而歸責於教師的習性,所以新聞報導中可見到所謂「不能將教養責任都推給教師」的呼籲。     現況中將學校與家庭兩分的觀念,從基本觀念上就帶出了「對立」。在對立的氛圍下,不僅有上述問題,更會衍生例如教師隱匿在校狀況規避晤談、教師以學校場域或教學專業為名將校內處遇言行視為教師專屬的禁臠拒絕家長聞問、教師管教態度消極、家長一概丟給老師而漠不關心、家長不認同老師的做法而發生爭議、家長因校內發生的事件檢舉老師、…等等。而其結果,又因學校環境等因素的不同,導致有的是教師受到很大壓力無法排解,有的則是師師相護包庇迴避而造成家長對學校無可奈何或求告無門。在此情況下,學生不論是成為夾心餅,或者被邊緣化,都成為最大的受害者。而且,學校或家庭的教育功能可能就此毀掉。                                改善的方法,如果一直是在發生事件後對某一端加強保障,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結果只會讓問題在兩端對立間擺...

多元接觸並在學習中學習「學習的道理與方法」

     小朋友花許多的時間上課、補習、學才藝,身為父母,除了有時候心疼現在小孩的辛苦以外,要如何看待學習的重點?就這類知識與技能方面的學習來講,比起學習知識內容,學習「學習的道理與方法」可能更為重要。     回想從小到大上過的各種課程,對多數人而言,大部分的課程都不見得記得其具體的內容。那麼,實際上長期從中學到的、能留下來的是什麼呢?此外,現在AI及網路提供大量的知識,學習知識的途徑變得很多,記憶知識的工作也可被便利的查詢所取代,那麼,若要從各種課程中留下什麼可長期在各方面運用的東西,那會是什麼?觀當今社會變遷快速、學科領域界限日趨模糊、跨領域整合需求提高、工作類目更替頻繁,一時所學的知識內容,長遠來看未必不會過時。因此,現代所需要的能力,已不僅僅是學會一些知識,而是要能依照需求去良好運用豐富的知識資源習得各種新知識與能力。也就是說,現在的小孩,更需要學會的、需要去學習培養的,是「學習的能力」,而不只是知識,更不只是考試的高分。     若用這個角度看小孩學習才藝這件事,可能可以更清楚把它定位於多元接觸、培養各種興趣,於此之中學習包含如何面對新領域、保持較廣範圍興趣、瞭解不同領域不同知識規則等等在內的各種「學習的道理」。如此,在面對才藝或課業的學習時,家長協助小孩記取失敗的經驗並做修正、不怕失敗、克服困難、有信心成功並獲得成功的經驗、拿捏天賦與努力的限度、決定適合投入的方向、勇於跨出既有範圍的侷限、探索新領域的知識規則…等有關「學習能力」的提升方面,也就遠比成績結果更為重要。     同樣的道理,學校教育也宜著重養成「學習的方法」,不能只會用一些銷卡記警告等管束性的手段逼學生交出規定的東西,不能只是把學生押著走。必須經常檢討修正教學輔導方法中的細節,輔助學生找到方法去達成並建立信心,而培養小孩離開老師之後還能繼續前進的動力與能力。 2026.4 ps這個原則不僅適用於小朋友也適用於大學生修課時 延伸閱讀   早晨的閱讀

隱性霸凌可能產生的現象

 以下是AI查到的資料,提供給大家參考: 「在校園環境中,如果老師利用權威對學生進行長期的心理控制、排擠或羞辱(即所謂的「整小孩」),受害學生確實有可能產生類似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心理反應。  在心理學臨床觀察中,這種現象更常被稱為「創傷性依附(Traumatic Bonding)」或「認同攻擊者(Identification with the Aggressor)」。 以下是為什麼這種環境會導致學生出現這類症狀的關鍵原因: 1. 權力不對等的生存本能 老師在學校擁有絕對的權威,掌握學生的成績、人際地位甚至情緒安危。當學生意識到自己無法逃離這個環境時,大腦為了減輕恐懼感,會啟動一種生存機制: 自保行為:學生可能會表現得極度順從,甚至主動討好老師,以此換取暫時的安全或減輕受創程度。 情感轉向:如果老師在長期的虐待中偶爾展現出一點「溫情」或「稱讚」,受害者會將此視為巨大的恩賜,進而對老師產生感激與依賴。 2. 認知的失調與合理化 當小孩不知道困境是由老師造成,或無法理解老師的惡意時,往往會發生「內化羞辱」: 自我懷疑:孩子會認為「一定是自己表現不好,老師才會這樣對我」,將虐待行為合理化為「教育」或「為我好」。 認同加害者:受害者開始採納老師的觀點,甚至協助老師排擠其他被「整」的同學(note或家長),藉此獲得歸屬感並確認自己站在「安全」的一方。 3. 長期的心理損害 這種處境造成的傷害往往比單純的體罰更深: 解離與PTSD:嚴重的校園霸凌或操縱可能導致學生出現解離症狀(如失去現實感)或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 信任崩潰:由於老師本應是守護者,這種背叛會摧毀孩子對成年人和公權力的基本信任。  總結與建議 在這種環境下,學生出現對加害者的依附感並非因為「愛」,而是一種極端壓力下的防衛機制。 如果您觀察到孩子有以下跡象,應保持高度警覺: 過度維護老師的行為,即使明顯不合理。 突然變得極度焦慮或出現拒學、情緒失控的狀況。 表現出強烈的自我否定(如「我就是爛才被老師罵」)。 建議家長應與校方行政單位聯繫或向專業心理師求助,確保孩子離開該權威控制環境。  延伸閱讀   同儕影響力宜用於正面鼓勵,不宜用為團體壓迫

教師應謹慎言行,避免對學生造成負面影響,破壞家庭(教師不應離間親子關係2)

     近來與學生聊天,以及參加小孩活動與其他家長聊天,有些感觸。     教師的不當言行,對小孩造成的負面的影響,會變成家庭紛爭的製造機。此情況在現今所謂多元師資、所謂價值多元的時代,似乎不是少見的現象。身為教師者,以及家長們,必須對此有所留意,才能從根源處去避免激發額外的衝突(另參見 青春期的兩種「叛逆」 、 教師須意識到課堂言行與教材影響很多人,應考量相關影響因素慎重選擇教材 、 教師不應在小孩面前批評家長,學校教育應重視引導小孩體諒家長的辛勞 )。      例如,如果老師對於家長向老師反映的事有所不滿,老師反應在對於學生的某種言行上,讓學生感受到老師將氣出在學生身上,學生回去便與家長產生對立衝突。又例如家長向老師反映小孩的一些問題,希望老師協助一起幫小孩改善,結果老師是以得知學生缺點、對學生印象變差、矯正規訓的態度處理(更糟糕者,甚至拿來班上當例子宣教,無異於霸凌),其結果小孩當然回家會怪到家長身上,學生的問題既無法得到改善,家庭又新增問題。又例如,老師因為特定的事對學生批評其家長(例如批評家長的做法、批評家長的教養觀念、或者引起小孩與他人的攀比[例如手機、家長提供給小孩的資源等]….),或者對全班不具名批評家長讓學生們自行對號入座,這不僅使學生在班上可能受到被霸凌的感受,同時也因為老師的權威而使學生確切認定家長有問題而怪罪家長、與家長起衝突。      青少年時期的學生對事情瞭解得不見得周延,主觀意志又很強烈,教師若無意間提供了某些片面的觀念,會造成很大的負面影響,甚至毀掉一個家庭,絕不能用隨口說說不當一回事的態度來面對這件事。當然,教師更不可以利用小孩去展現教師對各別家長的喜好或厭惡,若這樣,連身為人的一些最基本底線都違反,就根本不配當一個教育工作者。 2026.6 延伸閱讀  教育志業須重溝通協調,制度改善須有明確規劃(上)

準備考試難道只是為了考試嗎?

     以前以為升學考試考得好的人,應該就是比較聰明,或者比較努力,或者認真補習發生效用等等,以為似乎是特定的因素。小時候身為當事人,看不太清楚全貌。但是現在看自己小孩在準備升學考試,才發現好像不是這樣。      從第三者近距離看小孩面對升學考試時,看到諸多因素影響著準備過程的順利與否,也影響著結果。例如,經歷過三年在課業上無數的作業、考試,最後這個階段是否還能繼續堅持下去,不會因為累積的壓力或疲憊而功虧一簣?一次又一次考試成績或好或壞,能否對於好的成績不會得意,對於不好的成績不會灰心?不同學校不同家庭中師長的督促方式各有不同,面對師長的督促,在青春期浮動的情緒下,能否安然的接受,變成正面動力,或者變成影響情緒穩定的破壞力?青春期情緒本身就浮動,加上長時間收束於課業的單一事項,自我能否適當調節、克制、舒緩自己的情緒?對於課業內容,如何克服困難去理解,如何去做到熟練,如何對大範圍課程做有效的複習,是否能找出方法?以及,用什麼態度去面對不易克服的困難?此外,在接近考期新舊課程課業量變多,以及升學壓力、情緒調節、抒壓活動、補習交通…等生活中各方面擠壓在有限時間的情況下,能否對整體生活作息做出適當的規劃,拿捏進度,並持之以恒有毅力地隨時修正、良好執行?對於未來的考試結果及未來人生的發展有什麼思考?這些思考又如何影響當下對考試的準備(例如太過鬆弛或太過高壓或患得患失影響讀書的情緒、例如與自己比較或與他人比較)?而考完之後,以什麼樣的心態面對結果以及繼續下一階段的努力?……       凡此種種,都是影響考試結果的因素,並不是由單一原因造成。而細觀這些內容,如果把「考試」替換成人生中的其他目標,難道不也是類似嗎?若由這個角度看,準備升學考試的這些過程,其實也等於是人生中綜合能力的初步養成訓練。它不只是為了這次考試,也是思考判斷人生方向,以及儲備達成目標的能力。也因此,不論對讀書有沒有興趣,不論將來打算走什麼方向,在身為學生身份的國民教育階段,「好好的準備考試」這件事的性質,不是為了父母師長,也不只是為了考試,而是自己要求自己去訓練自己的能力,為了自己的未來! 2025.8、2026.5修訂 延伸閱讀   〈困境與抉擇〉摘抄 、 一天一天的累積

受到刺激而奮發,其實也是一種執著

   曾看過一些文章,大意是每個挫折都有它的意義。其中有些內容說的是受到別人看不起或不信任其能力的刺激而奮發向上、越挫越勇,終於有所成之類。    以前看這類文章會當成勵志文章吧。大家的轉寄也大概是這類的意思。其標舉的轉念觀念大致是沒錯的。然而,在唸了老莊之後,對於刺激奮發、越挫越勇之類的內容,似乎產生了疑問。或者,也不算是疑問,而是不再那麼的認同。因為,這種刺激後的反應,其實也是一種「執」。回頭看,若能真的寬解,在面對今後的現實上或許的確有所助益。然而,這樣的過程中 ,若無法放掉這「執」,其實對於生命而言,也是負面的。    挫折的確都有其意義,但或許可以不是這樣的意義。 2003.4、2023.12、2025.5、2026.5 延伸閱讀  每個人都有辛苦困難的時候

一天一天的累積

缺乏一天一天點點滴滴努力的累積 等到發現落後多到根本追不上,就會失去目標、喪失進步的動力 其結果就是接連不斷的失敗挫折 自己種的因,結的果就只能自己承擔 2026.6 延伸閱讀  人生本是一場選擇

引導學生思考判斷是非,應重於規範約制強迫就範

     幼童時期,小孩所知甚少,所以教導規範,要求小孩遵守,是偏重較多的部分(教導道理也是必要,但效果受到小孩所知領域的限制,很多部分需要先教他規範,道理之後慢慢明白)。青少年時期,小孩已經知道不少道理,教育的重點宜轉變成引導小孩判斷是非,以及在同時涉及各種規範的各種情境下,做出言行應該或適合依循哪些道理的選擇/判斷。同時,也在此過程中,成長其人格。     由於青少年已經有相當的自主性,如果師長搞錯方向,仍如幼童期那樣著重於要求規範,往往會在叛逆期的特性上添油加火,製造出原本不必然會發生的負面結果(例如參閱  青春期的兩種「叛逆」 )。     然而,此點似乎並沒有被普遍留意到,而且,「叛逆期」這樣的理由常常被理所當然的用來合理化各種其實不太適當的處遇做法。例如,有些教師或學校,認為現在不能體罰,沒其他手段管學生,所以扣卡記警告的手段用得過度氾濫。又例如,有的老師操作「其他小孩做得到你為何做不到」「別家小孩可以為何你家小孩不可以」這類團體壓力來迫使小孩就範(例如參閱  同儕影響力宜用於正面鼓勵,不宜用為團體壓迫 )。又例如,有的老師操作「相對剝奪感」來驅使小孩依照統一的訓令表現(例如參閱   教育方式宜以使學童願意為方向  )。以上這些扣卡記過管制及語言和做法的威勢,雖無打罵,其實都只是將以前的打罵教育,換成另外一種形式表現在現代,骨子裡都是規範管制的心態,不是引導啟發。如果再加上一些處罰的錯置(例如課業問題處罰到品德上。例如參閱  關於扣卡記警告以及作業問題用品德方面的懲處綁會考積分的做法合適嗎 ? ),就形成一個有如馴獸師在馴獸場上馴獸般,呈現一個錯亂的教育場景,變得根本不是在做教育工作(另參  教育是啟發,不是「馴服」 )。而不幸的是,這些做法其實多半連結於一些根深蒂固的待人處事及人生觀念,不易動搖,所以如果主事者又十分堅持、強勢,就又會造成連鎖的其他問題(例如參閱  父母的多重角色以及應留意不當觀念造成的損害 、 教師不應在小孩面前批評家長,學校教育應重視引導小孩體諒家長的辛勞 、 學校是一個負有公共責任的對外開放場域,不是老師的禁臠 ),對小孩以及家庭都會造成很大的傷害。 2025.12、2026.5修訂...

所謂世事不如意者十之八九?

        某天,在一個小火車站前的街上準備搭計程車。看到對向開來一輛往車站方向的車,我向他招了招手,自己也向車站的方向移動,接著看到小街對面的店家招手,好意問我是否要叫車,要我過去。因為我已經先向對向那台計程車招手了,所以沒有過去對面,繼續往車站方向移動。那輛計程車到路末端的車站讓客人下車後,掉頭往這邊經過正在招手的我的前面,降下車窗告訴我,前面有人已經先招手,不能載我,不好意思。並繼續往前載了剛才我招車時在我後方的人。由於我招車後往車站方向移動,我與那群人的相對位置改變,也或許當初他們也有招手,司機可能以位置認定先招手的人。過了不久,我再向對面來的另一台計程車招手,雖然現在我距離車站和車子已經很近,但由於前次經驗,這次我就沒有移動位置,在原地等待。結果,乘客下車時,車旁邊有人要搭車,計程車就直接載客走了。且因為稍前沒接受對面店家的好意,我也不好意思再過去詢問店家,也就只好由叫車系統叫車。似乎,白白浪費一些時間。          這件事中,前一個司機有他的原則,載先招手的。後一個司機的原則則是旁邊有客人就載了。也或許他並沒特別想到什麼原則,只是載客。也或許他根本沒看到我的招手。至於我,似乎也因為自己認為的原則,而導致如此這般。諸如此類的事情,不同的人採取的原則可能截然不同,但從自己的角度看,在事件當下,不可能全知不同的他人所會採取的原則,有可能在面對採取不同原則的他人時,自己恰好都選擇了不利的方式應對。那麼,結果不符合己之心意的可能性其實不小。而且,此類事情,每個人所處情境不同,所做的選擇未必涉及絕對的是非對錯,並不是僅由道德、法律等原則就能判斷來確保事情之結果順隨己意。諸如此類的小事如此,實際生活所面對的方方面面,複雜度更不知放大多少倍,其影響結果的變數更多,而且,有些事還涉及生老病死等人力難以改變的結果,或者關連到違反常識或道德原則做事的人事物,那麼,其結果要剛好順同己意的機率就更低。所以,如果結果剛好順隨己意,也只能算是幸運,而不能以當然預期之。如此,從自己的眼光看過去,問世事之是否如意,也幾乎只能是不如意者十之八九。更何況,其他人所面對的情境細節千千萬,並不是自己都能知道的。如此,自己就著看到的各種片段現象所認定出的事實,也不一定是真的事實。而自己所認定的事實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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